眼下,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在下沉督察阶段。第四批督察再次进驻央企,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生态环保管理、环境守法以及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指出,2018年以来,中国有色下属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色公司)因环境违法被当地有关部门立案处罚12起,处罚金额达877.6万元;中国黄金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问题虽然出在下属企业,但是在督察组看来,两家集团企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治理设施形同虚设
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的大冶有色公司是中国有色的二级企业,主要从事铜开采、冶炼和加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阳极炉烟气无组织散逸明显,厂区烟雾弥漫。
“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烟气大量泄漏。”督察组在现场看到,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转炉车间虽然建设有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污酸处理车间设备锈蚀严重,大量含重金属污泥和废水跑冒滴漏进入雨水管网。
督察组对大冶有色公司污酸车间厂区外排雨水采样监测发现,砷、铅、镉浓度分别为17.3毫克/升、9.92毫克/升、0.912毫克/升,超《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33.6倍、18.84倍、8.12倍。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冶炼厂制酸尾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均值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达2161次。
不仅如此,距离长江干流800余米的大冶有色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据督察组介绍,2012年该尾矿库扩容环评要求建设截洪沟2550米。2019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也明确要求企业要完善截排水系统,减少雨水入库量。但这家企业一直未建设截洪沟,导致大量雨水混杂尾矿废水直排长江。
督察组指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但自2015年停产至今,大冶有色公司赤马山铜矿尾矿库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治理。至此次督察组进驻时,闭库和生态修复都未动工。“2019年中国有色集团检查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大冶有色公司没有积极整改,矿区管理混乱依旧,甚至纵容其他企业利用赤马山铜矿原选矿厂房非法开展选矿生产。”督察组说,选矿尾砂随意堆放在尾矿库截洪沟上游,部分尾砂和选矿废水进入截洪沟排入下游工农水库。尾砂内铅含量达4246毫克/千克,砷含量达140毫克/千克,对下游水库和村庄造成严重威胁。
企业主体责任缺失
今年8月,督察组对中国黄金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进行督察,其中9家企业被查出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督察组现场调查发现,这家企业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督察组指出,环评批复要求企业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但就是这个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却因长期不落实生态修复方案,导致矿区范围内山间溪水沿废石堆场一路淋溶而下形成红棕色水塘,溢流进入自然水系。水塘pH值为2.53,呈酸性,氰化物和砷浓度分别为0.63毫克/升、3.47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的2.15倍、68.4倍。
此外,这家企业龙殿坑尾矿库渗滤液直排山间溪流,排放废水铜和锰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9.61毫克/升,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2.78倍、3.81倍,下游地表水铅浓度为0.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17倍。
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督察组指出,这家企业未按批复要求处置废石,擅自直接堆放在麻洋河边。同时,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张公岭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旁有铁锈色污水渗出,监测显示砷浓度超标。
督察组还发现,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废石场截洪及挡渣设施不完善,2020年矿渣被冲入麻洋河支流河道,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贵州省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已停用的尾矿库未做防渗,堆存含氰尾渣约218万立方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尾渣资源化治理项目仍未动工。
消极整改避重就轻
据督察组介绍,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大冶有色公司整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公司都敷衍应付。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污染严重。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大冶有色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根据大冶有色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2018年底前应完成冶炼厂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督察组表示,面对整改要求,大冶有色公司避重就轻,消极整改。
督察组指出,这次督察发现,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采用向沉淀池投加铁粉和双氧水的应急措施进行“整改”,却不解决设施建设不规范、雨污管网老旧破损等根本性问题,甚至将没有防渗措施的水沟用作曝气池。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水部分时段仍超标排放。
位于广西凤山县的宏益矿业(金矿),其矿权范围与广西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部分重合。2016年,广西自治区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凤山县禁止新建金矿采选项目,现有项目2019年退出。宏益矿业不但不退出,反而于2020年申请恢复建设。更不可思议的是,作为上级公司,中金黄金还批复同意。“在申办手续过程中知悉负面清单相关情况后,不是按要求进行整改,而是想办法推动调整负面清单。”督察发现,宏益矿业矿井水直排周边水体,砷浓度为0.19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8倍。
同样,中国黄金二级公司的子公司——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矿采选项目和金秀茂源矿业铜矿项目也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且均未落实相关要求。对于这样的项目,中金黄金也批复同意。
更值得玩味的是,“中国黄金广西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文,协调推动调整负面清单。”督察组说,凤山天承黄金矿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造成地表水污染。目前,周边地表水砷浓度最高为0.1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倍,地下水砷浓度最高为0.12毫克/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倍。
对于两家央企下属企业违法问题产生的原因,督察组也进行了分析。督察组指出,大冶有色公司对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问题态度消极,对群众诉求和监管要求敷衍应付,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问题突出。中国有色对大冶有色公司存在的诸多生态环境问题督查不到位、监督整改不力、考核不严格,履行集团管理责任不力。
中国黄金及相关二级公司则被指没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下属企业存在的资源粗放利用、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等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乏力。位于滇桂黔区域内相关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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