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工业还是人口,都需要大量的水源进行补给。然而,环境的污染越来越来严重,饮用水资源也受到了很大的污染。1985年发布的旧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经无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因此,新的饮用水标准就随着时势被重新修订实施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一) 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生活饮用水中不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所含的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但要经常进行消毒,其感官性状要良好。
(二) 需要根据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设置消毒、除砂、防浑等设施。配水、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不漏水。
(三) 所有接触水的设备原材料及净化剂必须经过省、市卫生厅等相关的部门审批,不得受污染。并且需报卫生部备案。
(四) 直接从事供水的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并且需要建立健康档案备案。一旦发现健康指标不达标,有传染患病患者需立即调理工作岗位。
水质需达标指标
1、微生物指标
2、毒理指标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本文地址:http://www.btone-mro.com/BtoneInform/newsContent.aspx?id=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