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四大门户网站微博将全部实行实名制。从最初的银行业务实名制到火车票、微博,甚至艾滋病检测也开始搞实名制的试点。专家认为,实名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配合。他们就此提出自己的建议。
本报记者李柯夫 龙源 杨杰妮 北京报道
推行缘由
实名制是否有其合理性?
实名制的推行,是否有其合理性?
廖仁斌:实名制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有观点说,更多时候,实行实名制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即公共利益。储蓄实名制打击了贪污受贿问题,一定程度上监督和限制了众多处于权责便利位置的官员。火车票实名制将一定程度打击倒卖车票现象,方便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这些我也赞同。
实名制是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是社会高度开放、高度自由的前提。比如说网络实名制,是为了保证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秩序,让网民个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也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网络文明的发展。人们只有在充满公信、高度诚信的环境中,社会才能进步。
汪玉凯:除了储蓄、火车票实名制带来的好处,网络实名制也有它打击谣言的作用,这些都是“实名制”的积极意义。
推行作用
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制约
潇湘晨报:从火车票实名制到微博实名制,现在连快递行业甚至艾滋病检测都提出要搞实名制,对这个现象您怎么看?
喻国明:健全的社会秩序,可让民众对每个社会角色、组织机构都充满信任和期待。即使有个别人恶意造谣,政府的信任度、公众人物的信任度、公民本身的自我判断等等,也会对此筑起多道“防火墙”。
廖仁斌:我认为,实名制能够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制约。我们应该拥护、支持实名制。
汪玉凯:我们应该对社会形势有一个清醒的判断和认识;同时,作为部门本身,应该将管理措施前移,比如打击犯罪,通过综合防控体系来完成, 打击造谣,通过立法和道德来管理,通过周密的制度设计,在源头上加以防范。
自身局限
潇湘晨报:某些行业或者部门毫无节制地推行实名制,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喻国明:确实是这样,现在很多部门把实名制当成包治百病的社会管理手段,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以微博实名制为例,微博作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新闻训练,我们不应当对他们过于苛求。即使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也会存在演绎、夸张的成分。人们对自己喜欢的话题多说一些、不喜欢的少说一些,这都很正常。因此,我们看到网络上有民众发布了不准确、片面的信息,应当抱着更加宽容的态度。目前在我看来,一些问题完全可能用别的手段解决。比如,担心匿名上网可能造成一些有恶劣影响的网络谣言传播,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发帖者的IP。
廖仁斌:当今世界的发展已经证明,只有高度充满公信、高度有序地发展,才能推动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部分政府部门推行实名制,也是履行其职能,应该支持其工作。
汪玉凯:“实名制”不该滥用。就社会管理而言,出发点是以人为本,本质是提供服务。例如在春运火车票供应方面,铁路部门应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好的条件,而不应是简单实施火车票实名制。
现在很多部门把实名制当成包治百病的社会管理手段,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喻国明
人们只有在充满公信、高度诚信的环境中,社会才能进步。——廖仁斌
推行实名制,不能由一个部门、一家公司说了算,应该有一个实名制的标准,规定在哪些行业和领域适用,经过批准才能推行。——汪玉凯
实名制可行,但不能“包治百病”
焦点关注
应先试点探索保护隐私机制
潇湘晨报:实名制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比如微博实名制可以减少肆意造谣,快递实名制可以减少炸弹邮包。但同时它又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风险,您认为保护隐私和保障公众安全两者该如何平衡?
喻国明:以网络为例,总体来说,我认为对个人言论应当给予充分的宽容,但对于组织、机构的言论、信息发布应当给予严格监管。组织、机构必须接受实名制。一个机构要获得民意、获得利润,就必须开诚布公。既然为百姓服务,你就要标注自己的身份。但对于个人,实名制应当具有自愿性。保护隐私和保障公众安全两者其实并不矛盾,比如说快递行业,如果担心所谓炸弹邮包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在快递公司统一安装一个检查装置就解决问题了,搞实名制是将本身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公众。
廖仁斌:个人隐私是公民权利和权益的根本保障,政府正在通过立法的方式,全面系统地解决在信息化的环境中,公民隐私和公民信息安全问题。唯有法制才是根本的保障。
汪玉凯:我认为,保护个人隐私这是要放第一位的。如果实在要推行实名制,我认为不能操之过急,应该在某些领域和部门先行试点,探索出一条保护隐私的机制, 完善以后再推广,才能做到保护隐私和保障公众安全的两者平衡。
配套措施
侵犯隐私应设申诉通道
潇湘晨报:有人认为越来越多的领域实行实名制,是当下民众道德意识缺失的无奈之举,您怎么看?您认为推行实名制应该有哪些配套政策或措施?
喻国明:我们要明确一个观点,政府和民众在权利和义务上应该是对等关系,政府对公民提出要求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这应该是重要的执政逻辑。对于网络实名制以后公权力的介入一定要有约束。政府在推行实名制时也要有相应配套政策,明确政府和公众两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地告诉群众,哪些可以做,哪些是禁区不能做,不能涉及。
此外,如果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泄露,公众必须有申诉的通道,而且必须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判、裁定。公民个人对相关处理不服,也要有上诉的渠道。
廖仁斌: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其次要建立公民信息采集的准入制度,规范采集行为。第三是加强对公民信息使用的监管力度,对于以窃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和滥用公民信息的行为,要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并确立相应的民事补偿机制。最后,还应该提高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汪玉凯:对于少数造谣者,要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加以管理;通过道德力量加以约束,通过加强教育,提升百姓的道德水平。同时,推行实名制,也不能由一个部门、一家公司说了算,应该有一个实名制的标准,规定在哪些行业和领域适用,经过批准才能推行
更多最新资讯,请登录http://www.btone-mro.com
本文地址:http://www.btone-mro.com/BtoneInform/newsContent.aspx?id=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