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拒不参加核酸检测;“黄码”“红码”人员未遵循疫情防控政策,未向社区报备;出入超市等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此类行为,是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林律师表示,在抗疫防疫过程中,若不按法律规定或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及造成的不同后果,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将根据不同情况受到警告、拘留等处罚,甚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如果市民不遵守疫情封控政策,拒绝进行核酸检测,或擅自离开封控区,此类行为是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小明:要求统一进行核酸检测其实也属于短暂隔离,是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表现,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按照规定,隔离期间强行离开隔离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可以根据情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疑似或可能的病毒携带者因为逃避检测而引起了病毒传播的,还应当根据情节及产生的后果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成都疾控11月8日发布紧急公告,多名病例去过武侯区音乐房子酒吧等处,请市民对照自查及时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果在相应时段去过上述场所,但不报备或不进行核酸检测,需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林小明:如果被查实去过上述场所但不报备或拒绝核酸检测的,行为人的失信行为或将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或将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和任职等。此外,根据不同的情节,对行为人还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因此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还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11月3日以来,成都陆续有市民收到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疾控中心联合发送的涉及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的提示短信,提示“黄码”人群主动向社区报备,并在3日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如果未遵循疫情防控政策,需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林小明:根据具体情节及造成的相应后果,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外地来蓉返蓉人员,如果没有遵循疫情防控政策,未向社区报备,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林小明: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相关意见,新型冠状病毒即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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