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相继举办,以“冰墩墩”“雪容融”毛绒玩具为代表的系列特许商品受到热捧,一些不法人员趁机打起了歪主意,未经授权私自仿冒、销售假冒特许商品来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北京警方主动与北京冬奥组委沟通对接,建立常态联络机制,严打各类涉冬奥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其间共侦破侵犯涉冬奥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9起,刑事拘留24人,打掉涉案团伙11个,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14处,涉案网络店铺全部关停。
冰墩墩象征意义
冰墩墩熊猫形象与冰晶外壳的结合将文化要素和冰雪运动融合并赋予了新的文化属性和特征,体现了冬季冰雪运动的特点。熊猫是世界公认的中国国宝,形象友好可爱、憨态可掬。这样设计既能代表举办冬奥的中国,又能代表中国味道的冬奥。
头部彩色光环灵感源自于北京国家速滑馆——“冰丝带”,线条流动象征着冰雪运动的赛道和5G高科技。头部外壳造型取自冰雪运动头盔。熊猫整体造型像航天员,是一位来自未来的冰雪运动专家,寓意现代科技和冰雪运动的结合。
案例1:夫妻网店售卖“山寨”冬奥会服饰被抓。
北京冬奥会开幕前夕,西城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一网络店铺销售假冒“北京冬奥”标识服饰的线索,后经冬奥组委核实确认相关产品未经授权,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会同西城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
工作发现,郭某、冯某夫妻二人从事网上定制服饰生意,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从外省市购入大量仿制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标识,之后将相关标识烫印到空白服饰上,再通过自营网店对外销售。2022年2月9日,专案组对涉案网店、供货库房、快递转运点组织开展集中收网,查获郭某、冯某等多名涉案人员,捣毁生产、储存窝点3处,查扣生产加工设备1套。2月17日,通过对涉案的上游厂家进一步深挖,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又一举打掉了上游窝点。目前,西城公安分局对7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印有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标识的假冒服饰、商标等1300余件,关闭涉案网店2家,涉案侵权产品已全部下架,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例2:利用社交平台售卖假冒“冰墩墩”玩偶。
2022年3月,有群众向通州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购买的“冰墩墩”玩偶疑似伪造。后经北京冬奥组委核验,该群众网购的吉祥物玩偶为仿制品。据此,通州警方立即开展侦查,经连续多日缜密侦查,一个销售假冒“冰墩墩”吉祥物玩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3月8日,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将陆某某查获,该人供述了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销售假冒“冰墩墩”玩偶的违法事实。3月9日,通州警方在外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陆某某的供货商王某某、吴某某等2人抓获,并查获假冒“冰墩墩”玩偶360余个。
目前,王某某、吴某某2人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陆某某被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据办案民警介绍,陆某某嗅到销售假冒“冰墩墩”有利可图的“商机”,在从吴某某处进货后,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对外销售。而吴某某同样也是为趁机“挣快钱”,从王某某处收购假冒“冰墩墩”玩偶,再加价倒卖,从中牟利。
冰墩墩吉祥物的卡通形象著作权(版权)归属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或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依法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的,应当遵守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冰墩墩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非商业使用。非商业活动的参与方不得借参与非商业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
警方提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广大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请到官方指定的渠道购买,并自觉抵制侵权假冒的商品。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北京警方将对此类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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