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建设正酣,利用新能源发电减少了排放污染。然而遇到用电峰值时,新能源难以满足大量的用电需求。对此,需要新型储能来调节发电不稳定的情况。作为推动能源绿色转型的重要装备和关键核心技术,储能已成为当前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
在前些日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并对其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等作出部署。
新型储能是针对传统储能而言。目前,我国的新型储能包括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机械储能等。
基于目前我国新能源建设现状以及电力等能源消耗情况,《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同时,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此外,《通知》指出要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鼓励与所配建的其他类型电源联合并视为一个整体,按照现有相关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同时,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国内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明显提速。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已超400万千瓦。
虽然我国的新型储能技术取得长足进步,但效率、容量、寿命等核心指标仍有待突破,特别是在新能源发电条件受限时,缺乏大容量、长周期的新型储能技术用于系统调节。对此,下一步将新型储能将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向着反应快、功能全、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端、资金逐步减少等特点发展,进一步发挥电力调峰、调频等作用,缓和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带来的波动性。未来,“新能源+储能”等常规火电配置储能、智能微电网等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商业模式逐步拓展,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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